因为携带乙肝病原在求职时被拒录,深圳4名大学毕业生愤而将富士康集团旗下的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定公司侵犯其平等就业权,并赔偿4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万元。
这是深圳第一起因企业用工乙肝歧视而引起的诉讼案。6月下旬,宝安区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式立案。
深圳市劳动局法规处称,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食品或直接接触的行业,其他行业不应该对此歧视,只要没有医院证明说不能从事此工作,不应受影响。根据劳动法,公民有平等就业权利。但目前就平等就业纠纷产生的官司的赔偿还没有具体规定,劳动局暂时也没有有利措施约束企业,只能通过法院打官司。
据了解,目前我国的乙肝携带者多达1.2亿,占总人口的10%。2005年1月,中华医学会发布的《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》显示,52%的乙肝携带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,47%的乙肝携带者担心单位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乙肝后会失去工作。
该死的乙肝.该死的公司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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